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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酱香酒公司聘请郎朗续约为茅台王子酒形象代言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4日 文章作者:

   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拟通过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聘请郎朗续约为茅台王子酒形象代言人,与上海德赫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合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所需采购的服务进行采购前公示。

   一、采购范围及说明

   (一)合作权益:著名钢琴家郎朗担任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2年的茅台王子酒产品形象代言人,并每年拍摄1次平面广告、1条影视广告、出席1次宣传或企业活动(签约仪式另外安排)。

   (二)定义

   1、“平面和影视广告”包含有代言人形象、姓名、声音等的平面和影视广告;

   2、“广告品”指带有代言人形象、姓名、声音等的不同广告制品;

   3、发布媒体:a.影视媒体、报章及杂志;b.宣传海报、人形展板及其它平面宣传品;c.相关促销品及活动;d.互联网及无线网络媒体;e.户外媒体;f.其他各类定义媒体。

   (三)代言时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郎朗本人授权上海德赫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为郎朗代理人的授权书。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上海德赫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古北路1699号2005室

   四、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

     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联系人:罗小姐

   电子邮箱: 357925455@qq.com

   附件:郎朗担任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茅台王子酒”产品形象代言人事宜授权委托书.jpg